关于完善和管理好城区休闲广场、公园的建议及相关部门答复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07/09/04
提案者:农工民主党鹤山市总支部委员会
理  由:
  城区的广场和公园是市民的休闲圣地,因此,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珍惜她、爱护她、保护她。可惜,由于管理和配套设施的不完善,使广场、公园等休闲圣地出现了一些不合时宜的现状。如各广场和公园内都竖有几块书有“XX广场全天候电子监控”的警示牌,但形同虚设,园内的公共设施仍有人肆意毁坏,骑自行车或摩托车者在游人之间横冲直撞,给游人的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令行人提心吊胆。一些铺有按摩石的道路,很多石头已经脱落,但一直没人修理,雨后到处是一洼洼的水坑。而邻近北湖广场的北湖现已变成了臭水湖,每当人们漫步北湖时,总闻到怪怪的臭味,大煞北湖的风景,靠近湖边的树林在夜幕下漆黑一片,更成为藏污纳垢之所。
建  议:
  一、禁止自行车、摩托车等一切车辆进入公园、广场内。
  二、积极宣传和鼓励市民举报毁坏公共设施的丑恶行为。
  三、严禁各饮食机构将饮食污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北湖。
  四、结合整治沙坪河,治理好北湖,使沙坪唯一的人工湖成为一个洁净美丽的湖。
  五、完善各广场和公园的设施。在北湖广场靠近湖心的黑林处加强灯光设施,消除阴暗角落。
 
 
相关答复部门:鹤山市市政局
 
 
鹤市政函〔2007〕100号(A)
 
对鹤山市第八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农工民主党鹤山市总支部委员会:
  贵支部提出的《关于完善和管理好城区休闲广场、公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支部对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北湖广场、市民广场、南山公园是我市城区仅有的三个公共广场、公园,自2004年先后投入使用以来,每天游人如鲗,深受市民的喜爱。多年来,我局在环境卫生、市容秩序、设施管理和园林绿化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尽力地去管理和维护好上述广场、公园。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在上述三个广场、公园里确实还存在着你们所指出的不和谐现象,有待加强和改善。
  根据贵支部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切实加强管理:
  一、落实管理责任。对广场、公园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和秩序管理等工作,分别安排园林所、路灯公司和市政监察队负责。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加大巡查和执法的力度。具体是:
  1、每天安排人力不定期巡查各大广场、公园;
  2、对骑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广场、公园的市民加强教育,及时劝阻;
  3、对损坏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依法处理。
  三、完善警示标志。上述广场、公园原来均树立了《广场、公园管理规定》及用电安全警示,爱护环境绿化和公共设施等标志牌,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在计划再加设禁止摩托车、自行车进入广场、公园的禁令标志标牌,逐步完善上述广场、公园各类警示标志标牌。
  四、定期检修公共设施。广场、公园内的公共设施,特别是健身器材,由于使用频率高,加上有部分市民对健身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当或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健身器材不同程度的损坏,易生意外。为此,我局经常派出专门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最近一次(5月14日),我局将南山公园、北湖广场损坏的健身器材全部进行了更换,确保安全使用。
  至于你们反映路灯照明不足的情况,经我局技术人员现场鉴测,主要原因是环湖路的树木遮挡所致。为此,我局已安排园林所对该路段的树木进行适度的修剪。上述广场、公园的路灯、灯饰和景观灯照明是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91)》进行设计安装的,没必要再增加路灯。
  五、加强北湖湖面水体的防污监管工作。一是责成北湖核心区域的所有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必须安装污水排放净化设施,禁止饮食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湖里;二是加强巡查和监控的力度,防止偷排污水的行为;三是定期对湖面上的垃圾进行清理。
  通过上述措施,目前北湖的水体环境有所改善,但还不尽人如意,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湖水不能自然流动;二是湖底淤泥长年未有清理过;三是个别企业还有偷排现象。今后,我局将与市环保部门一道,继续加大对北湖的环境整理和监管力度,为把北湖建设成为洁净美丽的湖作出更大的贡献。
此复。
二00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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