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作者:李 琰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9/04/28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度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更成为新形势下做好“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其中产业振兴是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经济基础。鹤山市于2018年正式启动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具体工作。对“产业兴旺”的重点工作任务为“推动产业特色化建设,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当前我市乡村产业发展的现状是传统产业不断萎缩,农民增收困难。例如像鹤山腐竹这种百年传统产业在鹤山已经为数不多了,但近年由于达不到环保整治的要求,产业举步维艰,百废待兴;畜禽养殖业随着环境整治需要,农民家庭散养户大幅减少,同时因为没有猪粪水肥塘,影响到水产养殖业的效益,也直接影响到集体租金收入,一大批从事养殖业的农民失去了产业收入的主要来源,面临失业或半失业状况;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也随着物流业的发达,外地果蔬的冲击,本地果蔬产业失去竞争力,种植业农户挣钱难已逐步成为共识,丢荒弃耕田大幅增加,农业挣钱也越来越难。农村新兴产业(例如茶产业、乡村旅游业等)仍处于起步阶段,同样面临很多的问题和困难。例如:投资主体不多,龙头企业不强,用地政策受制约,技术能力、营销能力不强等,特别是我市“珠三角生态旅游中心”建设工作由于用地政策不明晰,在我市“一城三中心”重点工作中提速增效不明显,带动农民增收的功能未能充分体现。                                              

因此,我市必须明晰相关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助推农村产业尽快转型升级,为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新的途径,为农村产业振兴创造条件。提出建议如下:

1出台工作方案,做好服务引导。新形势下乡村产业兴旺离不开一二三产业共融、综合体建设,农旅结合等新兴产业,其中涉及到设施用地政策,留得住人吃、住、玩且觉得具有消费价值才是乡村产业振兴的根本。国家已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近日,广东省也出台相关文件,提出“加大乡村旅游业用地支持力度”、“鼓励各地探索以“点状”供地模式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发展,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提升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议我市尽快按上级文件精神出台我市相关设施用地实施细则并做好服务和指导,增强投资信心,引导民间资本助推产业兴旺。以发展茶产业、乡村旅游业等为抓手,大力推动我市农村新兴产业振兴。以鹤山市大力发展茶产业工作部署为契机,各镇街加大引入优质茶企的力度,在茶园种植、茶叶加工、技术力量、品牌打造、产品营销、宣传推介等方面下功夫,振兴鹤山茶产业;同时打造农业生产与生态旅游结合的模式,出台鹤山市建设“珠三角生态旅游中心”工作实施细则,使我市农业生态旅游建设工作有章可循,不盲目建设。                              

2做好政策扶持,找准产业振兴方向。加大财政政策支持、落实土地政策指导等,为产业振兴提供政策支持,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出台政策和方案,利用新工艺、新技术推动鹤山腐竹等百年产业复产;引导传统种植养殖业向高新精方向发展,生产适销对路产品,避免与外地大宗产品争市场,探索农产品初、精加工工作,抵御市场风险,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落实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探索土地流转的新形式、新方法(例如:探索土地股份制形式),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利用丢荒弃耕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农村产业振兴提供条件。                                                    

3利用上级政策资源,优势产业抱团发展。以优化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标准化示范园区为重点,以国家、省、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为契机,抱团提升我市优势产业,如打造鹤山市茶叶产业园、花卉产业园、特色水产产业园等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产业集聚助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是乡村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我市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必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把产业发展落实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推动乡村生活富裕。实现鹤山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乡村振兴工作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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